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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桂建函〔2022〕159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以及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廣西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快推動我區裝配式建筑發展,我廳決定開展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補貼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已建成投產的裝配式PC、鋼結構建筑產業基地,產業基地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PC產業基地:廠房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設計年產能大于3萬立方米。
(二)鋼結構產業基地:廠房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設計年產能大于2萬噸。
(三)建立構件生產管理系統與信息數據庫,具有完善的構件質量追溯體系,構件具有性標識。
二、補貼內容
產業基地生產的2021年用于建筑項目主體結構的預制混凝土、鋼部品部件(不包括輕質墻板)。申請補貼的建筑項目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設地點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范圍內;
(二)已取得施工許可手續;
(三)已完成單體建筑±0.000標高以上部分,同時滿足“三板”使用規定,即采用預制樓梯板的投影面積比例不應低于80%,采用預制樓板的投影面積比例不應低于70%,采用預制非承重內墻板的墻面面積比例不應低于50%。
三、申報流程、時間和材料要求
(一)申報流程:申報主體向產業基地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申報。
(二)申報時間: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30日。
(三)申報方式:通過廣西建筑工業化監管平臺線上申報。
(四)申報材料:經設計單位確認的“三板”應用面積比例計算書;項目部品部件采購合同;部品部件供貨清單或結算單;產品質量證明以及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的相關材料;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資金補貼申報表(詳見附件1);企業申報裝配式建筑資金補貼承諾書(詳見附件2)。
(五)資料審查: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產業基地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采取現場調查等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抽查,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審核后應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申報材料與審核結果報送至我廳。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至相關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組織做好本市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補貼申報工作。
(二)我廳將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調研,核查相關數據。對申報主體偽造虛假申報資料騙取補貼的,將取消當年及今后三年的補貼申報資格。
聯系人:陸瑋;聯系電話:0771-2260365,18260992651。
附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3月15日
(責任編輯:何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