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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鶴政辦〔2022〕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南省支持建筑業發展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建筑業轉型發展的十條意見〉的通知》(豫建聯辦〔2020〕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扶持我市建筑業企業做優做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吸引優質建筑業企業到鶴發展,取長補短、融合提升;提升質量效益和服務效能,營造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1.建筑業支撐作用更加明顯,建筑業產值增速進入全省方陣,年產值達到160億元左右。
2.建筑業企業實力明顯增強,力爭培育建筑業特級資質企業1—2家,一級總承包資質企業5—8家;培育具備工程總承包能力的建筑業企業2家以上;培育年產值超20億元建筑業企業1家、年產值超10億元建筑業企業8家。
3.建筑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全過程咨詢等全面推廣,建筑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建筑業整體實力大幅增強。
二、政策措施
(一)實施“培強扶優”工程,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建立建筑業龍頭企業名錄庫,選擇實力較強的20家左右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在人才引進、政策咨詢等方面實行“直通車”服務。加大對市投資集團的扶持力度,通過戰略重組、資質升級、品牌培育、市場開拓、信用掛鉤、技術研發等,促其擴大規模、提質增效,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2.加大企業資質升級獎勵力度。建筑業企業每晉升一項特級(綜合)資質獎勵200萬元;建筑業企業首次晉升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獎勵20萬元。相關資質標準調整的,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實施獎勵。(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3.鼓勵企業提升經濟總量。在鶴完稅的建筑業企業年度內實現總產值20億元、10億元、5億元以上,并依法完清稅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該獎勵受獎企業次年建筑產值每凈增1億元且依法完清稅收的,當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此后年度以此類推給予獎勵,獎勵不設高限。(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二)實施“招大引強”工程,大力發展總部經濟
4.鼓勵支持外地企業遷入。緊盯重點地區和實力企業,吸引投融資能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社會信用好、品牌叫得響的大型央企和市外優勢企業在我市落戶。凡具備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一級(甲級)資質的外地建筑業企業,總部遷入我市并注冊納稅,且承諾5年內不遷出的,5年屆滿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三)實施“內外聯動”工程,助力企業開拓市場
5.鼓勵企業開拓外地市場。緊抓“一帶一路”建設重大歷史機遇,支持我市建筑業企業參與國內、國外重大項目建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引導“走出去”的建筑業企業組建聯盟抱團發展。企業當年市外建筑產值每完成1億元,依法在鶴完稅的,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6.鼓勵企業拓展社會資本投資市場。鼓勵我市建筑業企業積極參與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除對資質有特別要求的,建設單位或招標人不得設置排他性條件限制我市建筑業企業參與社會資本投資項目投標。鼓勵本地企業業務范圍向縣城、鄉鎮、社區延伸,促進我市建筑業企業在城鎮化進程中不斷發展壯大。引導本地建筑業企業和本地開發企業加強協調對接,增加本地建筑業企業承接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施工份額。(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管委)
7.支持本地企業參與項目建設。支持本地企業同外地優質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我市重大項目建設,聯合體享受本地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外地企業與本地企業組建股份制項目公司參與我市重大項目建設,其中本地企業股權份額不低于30%或承擔的工程量不少于工程造價40%的,可享受本地相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四)實施“品牌創建”工程,提升“鶴壁建造”水平
8.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對我市建筑業企業榮獲“魯班獎”“市政金杯獎”等國家行業高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榮獲省“中州杯”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獎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企業項目負責人可提前一年申報參評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五)實施“市場凈化”工程,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9.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全面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經承發包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結算時不再重復審核。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0.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圍繞建筑業特點開發金融產品,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信用保險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對承接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占主體)項目的我市建筑業企業提供金融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1.建立統一開放市場。嚴禁對市內企業跨縣區承攬業務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不得強制要求企業在項目所在地注冊新公司、獨立子公司、分公司。各縣區不得利用區域性信用獎懲機制設置市場壁壘。(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
12.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健全完善鶴壁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全面歸集建筑市場主體和項目的基本信用信息、優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以信用評價為核心,開展日常監管和服務。建立差別化檢查機制,減少對信譽好、守信用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信用度在行政許可、市場監管、招投標等環節的應用,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3.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持續開展工程質量檢查,全面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加強工程現場質量和安全環保管控,嚴格建筑材料質量管理,嚴把竣工驗收關,全面落實質量保修責任,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生產安全事故的,按規定追責問責。加強對監理單位的明查暗訪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納入誠信記錄。(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六)實施“創新引領”工程,加快轉型發展步伐
14.加速推進裝配式建筑。加強裝配式建筑用地保障,將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納入相關規劃,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應率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大型公共建筑、工業建筑項目應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支持新建商品房積極釆用裝配式建造方式,鼓勵村鎮房屋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分階段、分區域、分類型推廣裝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裝配式建筑實施比例。對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建設項目,按5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財政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5.鼓勵科技創新。支持企業科技進步創新。建筑業企業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施工工法、科技進步獎的,按相關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加大建筑業企業信息化建設扶持力度,企業用于信息化建設的費用,可按規定在稅前列支。推進建筑業“產學研”合作發展,引導企業通過戰略合作、校企合作、技術轉讓、技術參股等方式,加快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對獲得國家、省級創新平臺的企業按相關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建筑業企業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認定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6.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業人才培養、激勵和管理機制,重點培育建筑業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加大對建筑業從業人員職稱評定工作的扶持力度,對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領域無職稱人員,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6年、或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8年、中專畢業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報中級工程師;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4年,可直接破格申報工程師職稱。(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7.健全技能培訓及競賽。弘揚工匠精神,大力開展建筑業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建筑業從業人員技能水平。定期舉辦建筑業職業技能大賽,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授予“鶴壁市技術能手”榮譽稱號、頒發相應技能等級證書。(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18.創新項目組織方式。政府投資或主導工程、裝配式建筑原則上實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實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建立適應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的監管和結算制度。支持大型建筑設計、施工企業向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支持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轉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
三、組織保障
(一)建立鶴壁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問題,協調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市長、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相關市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辦公室主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任副主任。
(二)各縣區政府要將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認真研究解決本地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落實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支持配合,盡快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形成全市促進和扶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三)本意見中涉及的獎補資金按市、縣區現行收入分成比例由市、縣區分別承擔;同一項目同一類獎勵,或與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重復的,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獎勵。本意見涉及獎勵的政策措施,當年獎勵額度以當年本企業納稅地方留成部分為高限額。我市已有相關優惠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本意見僅適合注冊地在我市的建筑業企業。
(四)凡建筑業企業當年度發生亡人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問題,在招投標過程中圍標、串標被查處,涉及偷稅、行賄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查處,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被記不良信用信息六個月以上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享受本方案各項扶持獎勵政策。
(五)本意見涉及的財政獎勵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何雯麗)